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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商標是組合商標,比如說漢字、英文和圖形這三者的組合,那么究竟應該分開注冊好還是組合在一起注冊呢?一般為了節省費用都是選擇組合注冊的,因為這樣就只需要支付一個商標的官費和服務費就可以了。其實這是一種非常不專業的看法,因為組合申請也有很多的弊端的,下面就跟東莞商標注冊公司一起來了解一下商標注冊申請選擇組合申請有哪些弊端?
一、風險增加
組合申請商標的風險更大,分開注冊就會相反。對于中文商標、字母商標以及圖形商標組合商標,商標局會將其拆開來進行分別審查,只要有一個元素和別人申請的商標中的元素構成相同或者是近似,那么就會將這個組合商標整體駁回。
二、使用不便
組合申請商標使用不方便而且不靈活,分開注冊就會相反。如果說組合進行申請,就需要使用的時候進行組合使用不能拆分,也不可以交換位置,也就是完全是綁定死了的狀態;然而分開申請就可以非常靈活的獨立使用了,也就是說可以隨意的組合用。
三、時間增加
組合申請的商標其審查的速度要比單獨申請的商標要慢很多,因為每個部分都要進行分開審查,而且單獨申請就不會互相影響了。
四、費用問題
組合申請費用少單獨申請費用多。組合申請的是一個商標是一份的錢,分開申請就需要多花幾份錢。雖然表面上成本是增加了,但是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無形的效益,要遠遠的大于分開注冊的這筆費用。
因此單獨注冊的商標在使用的時候是非常靈活的,也就是說可以分開使用也可以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了注冊成功的幾率的同時,又能夠增強商標在注冊成功之后的商標防御能力。如果分別提出注冊之后,三個部分都是獨立而顯著的,一旦遇到了侵權行為也是很方便進行維權的。
商標分開申請正如商標是有盲期是一樣的性質,而且商標分開申請是不會因為局部審核不通過而導致整個商標不通過。從時效、成功率以及申請的費用三方面來進行考慮,分開申請的性價比也都是最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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